電子料斗秤的選型正確與否是保證物料試驗結果準確可靠的前提
2018-08-03 來自: 徐州市申克測控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1001
電子料斗秤的選型正確與否是保證物料試驗結果準確可靠的前提, 而電子料斗秤選型必須考慮物料試驗的兩個條件: 物料試驗的物料的“量”、物料作為“標準量”的誤差限。下面依據這兩個條件對電子料斗秤的選型作進一步的分析:
1.試驗用的物料量必須滿足不少于最小試驗載荷, 就是這個最小試驗載荷決定了電子料斗秤的稱量范圍。按照JJG195- 2002的要求, 檢定用的物料應能滿足最小試驗載荷Tmin的要求, 即應不小于下列各值的最大值:
(1) 最大流量下1h累計載荷的2%。
(2) 最大流量下皮帶轉動一圈得到的載荷。
(3) 相應的累計分度數。
ICS-17B型電子皮帶秤
以最大流量Qmax=180t/h、準確度等級0.5級、皮帶長度160m的皮帶秤為例, 對以上三種情況分別進行測算:
(1)Tmin=180t/h×1h×2%=3.6t
(2)Tmin=(180t/1600s)×(160m/2m/s) =4t (注: 2m/ s為實測的皮帶速度)
(3)Tmin=1kg×800=0.8t (注: 800為分度數, 1kg為皮帶秤的分度值)
所以根據以上測算結果, 我們應選擇最大秤量必須在4t以上的電子料斗秤作為這臺電子皮帶秤的控制衡器。對于不同的皮帶秤其最小試驗載荷不盡相同,我們應通過以上方法進行測算。同時我們還應考慮選擇的稱量范圍既不要過大(過大則消耗財力)也不要過小(小于最小試驗載荷則影響試驗結果) 。